1.负责受理上级转来、“校长信箱”、“书记信箱”、来信来电来访等途径收到的信访事项,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。负责学校信访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。
2.负责校领导接待日相关工作。
3.建立健全学校信访工作制度,建立及时、快捷、有效的工作联络信息渠道,推进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。
4.负责学校规章制度、规范性文件、合同等的合法性评估及法律审核工作。
5.负责组织校内法律咨询、法律知识培训工作。
6.负责处理学校的仲裁、诉讼和其他对外法律事务。
7.负责推进合同管理体系建设,完善合同审核工作机制。
8.负责法律顾问管理工作。
9.做好学校及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